1月1日起全国施行柴油车国IV排放标准

2015年01月11日00:00

来源:爱卡汽车

  [XCAR 行业新闻 原创]

  从工信部官网获悉,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国内柴油车将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国Ⅲ标准柴油车从此将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据统计,2012年我国重型货车的保有量为472.5万辆,仅占机动车保有量的2.11%,但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占比却分别高达49.3%和60.7%。重型货车已经成为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的“罪魁祸首”。

  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氮氧化物被列为约束性指标,要求“十二五”期间排放减少10%。为了控制柴油车的尾气排放,今年上半年,工信部发布公告,明确将于2014年底废止适用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产品。

  编辑点评: 柴油车排量标准的升级对改善空气质量是利好,但柴油油品的提升是基础。另外,排放标准的严格执行也是关键,特别是对于很容易钻政策空档的重型货车来说。(消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