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停车费路径:委托管理,监管到位

2014年12月03日00: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12月3日报道 近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相关报道对一些大城市停车费的报道,令人关注。根据这些相关报道,部分城市停车费收支不透明、至少有一半停车费没有最终进入政府财政。

  目前,我国城市的停车费一般计入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停车费的管理涉及12个部门之多。管理职能不清晰、以及最终费用计入的不透明,是各方对停车费质疑的最大原因。尤其是在一些城市道路较为拥堵的情况下,地方还常常将提高停车费作为“治堵”的方案之一。

  人们对停车费的关注,主要与自身利益相关;但对于政府财政制度改革来说,这笔账必须要计算清楚。针对新华社的报道,一些城市回应说停车费的钱“收不上来”。这说明了管理上的混乱,而且,长此以往,会令一些乱收费或是假借公共名义进行的收费,危害到财政制度的改革,因为财政制度改革的一大方向是细目明确化、收支进一步透明化。而这些地方停车费的管理与此格格不入。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表示,造成大量停车费没能进入政府口袋的原因,是目前政府对道路停车间接化、委托化的管理模式,而这种模式又造成停车乱象百出。坦率地说,政府无需对社会事务进行事无巨细的直接管理,间接管理、委托管理本身是一种中性的政府采购社会服务的模式,关键是监管到位,而且地方政府不亲身参与经营。这就需要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进一步清晰化,政府只需要做一个委托者与裁判者,制定清晰、透明的委托管理规则,使得委托过程更加透明化,改变一些道路管理资格靠裙带关系或以其他寻租方式取得的乱象。这也需要梳理目前所涉及的12个管理部门,合并重复管理职能,落实清晰的管理责任。

  在道路管理的初始阶段就清晰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后,还需要使得停车费的收支更加透明化,这需要更高层面的改革,即财政制度改革,目前人们对于“三公”经费的关注已经令相关的透明化改革被不断提上日程。停车费的收支,将来也应该进入公众视野。公共道路管理,本质上属于公共事业,普通民众停车支付相关费用,这种短暂的租用道路所付的费用,除了一部分是为了支付道路管理人员的人力成本以外,其他的部分理应进入公共财政,并适当合理地用之于公共事业。

  近年来,公众对小区管理费的关注也日渐明显。这显示公众更在意自己所支付费用的去向,这是一种合理的权利意识。在此基础上,合理的制度安排应该成形完善,以保障人们相关权利。并且,以公共之名的收费理应纳入公共财政统一管理,而不是被截留。此外,前不久国家公布了对城市规模的划分,新晋的大城市或许也将会面临相同问题,因此尽快在一些城市推出试点改革,非常必要。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