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是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
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有权扣车:
交警为了收集证据,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事故车辆,而且在检验、鉴定结束后5日内就应当发还给当事人。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根据最新的交通管理条例,交警是有权扣留这12大情况下的汽车的:
第1:套牌车,也就是号牌或者发动机,底盘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不符的
第2:肇事车,车祸后,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有违法犯罪嫌疑的
第3:走私车
第4:盗抢车
第5: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第6:无证驾驶的,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滞留期间的
第7: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第8: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第9:驾校新手,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第10: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
第11:机动车号牌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
第12:年审,检验未通过的,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