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还要车让人?

2018年04月20日09:26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彭飞

    本报讯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这是一种文明的交通行为,同时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但是,现实情况是,机动车没礼让行人与行人闯红灯是并存的。那么,行人闯红灯,机动车要不要礼让?如果没有礼让,要不要受处罚?

    记者了解到,在青岛、武汉等地,机动车由于没有给闯红灯的行人让行,就被罚款50元、记3分。4月16日,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向网上提问的市民明确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即使行人正在闯红灯,为避免事故,机动车也应让行,但对于闯红灯等行人不文明行为,交管部门也将加大宣传,呼吁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并在主要路口安排志愿者,参与维持行人秩序。

    那么,郑州的情况怎么样呢?机动车没给闯红灯的行人让行会被罚吗?

    此前,记者走访郑州多个路口发现,虽然机动车让行的情况较少,但是行人闯红灯的情况也很多。4月19日,郑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郑州尚未出现过行人闯红灯过马路,机动车未让行而被罚的情况。他说,按照法律规定,行人闯红灯、有斑马线却不走斑马线也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他建议车主,虽然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违法,但当行人已经走到马路上了,出于安全的考虑,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尽量为其让行。同时,他提醒广大行人、非机动车,出于自身安全考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过马路。

    新闻1+1

    警方严查“中国式过马路”

    4月19日,记者从郑州交警支队了解到,郑州将继续开展针对行人、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将实行三教育一采集(站岗体验教育、法律宣传教育、自我教育,采集录入违法信息),并依法处理。

    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闯信号、停车越线、行驶机动车道、闯禁行上高架桥、骑车带人、逆向行驶、拦头猛拐、抢道行驶、乱停乱放。

    行人闯信号、不走人行道、横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有人行天桥的不走人行天桥、斜穿道路、翻越护栏;路口机动车道上“乱发小广告、拦车乞讨”等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的交通路口

    金水路/东明路口;金水路/文化路口;花园路/纬五路口;嵩山路/中原路口;建设路/嵩山路口;嵩山路/陇海路口;大学路/中原路口;大学路/陇海路口;大学路/淮河路口;二七路/太康路口;紫荆山路/东大街口;中州大道/航海路口;中州大道/郑汴路口;花园路/农业路口;花园路/东风路口;花园北路/国基路口;文化路/国基路口;东风南路/金水东路口;金水东路/农业南路口;商务外环路/九如路口。

    八条重点路段(城市主干道)

    金水路(河医立交桥北下桥口至金水立交桥东下桥口段);花园路(农业路至金水路段);嵩山路(淮河路至棉纺路段);中原路(嵩山路至京广路段);紫荆山路(陇海路至金水路段);文化路(农业路至北环路段);花园北路(农业路至三全路段);金水东路(金水立交桥至107辅道段)。

    十六个重点区域

    省委周边(南至金水路、北至纬一路、西至经六路、东至经五路);省政府周边(南至金水东路、北至正光路、西至民生路、东至农业南路);市委市政府周边(南至伊河路、北至中原路、西至工人路、东至嵩山路);省公安厅周边(南至金水路、北至纬二路、西至政一街路、东至经四路)。

    郑州火车站周边;汽车中心站周边(一马路、二马路、福寿街、京广路);郑州东站周边(心怡路、中兴路、商鼎路);汽车客运总站周边(航海路、京广路)。

    紫荆山花园商厦商圈(金水路、花园路、人民路);国贸360商圈(丰产路、农业路、花园路、经五路);农业路丹尼斯商圈(农业路、花园路、农科路、政七街);银基商圈(一马路、钱塘路);河医周边(河医桥下、大学路、建设路);人民路丹尼斯商圈(商城路至东里路段);丹尼斯大卫城商圈(太康路、二七路、西里路、民主路);CBD(商务内环)。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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