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罚!不文明行为丢钱还丢“面”

2018年07月04日09:29

来源:河南商报

  河南商报记者崔文高鹏

  从7月1日起,《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其中明确将对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条例》实施3天以来,一线执行民警已对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了顶格处罚。

  【条例】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罚款200元

  《条例》中明确,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先行。如机动车主违反上述行为,将被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的罚款。

  驾驶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礼让行人;等待交通信号指示时,应当在停止线以外;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高架路、立交桥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而非机动车主违反这些行为,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得在车行道内停留、嬉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如果出现违反行为,行人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

  【现状】

  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迎来50元的顶格处罚

  7月3日下午,常年在农业路花园路口执勤的民警杨华民告诉河南商报记者:“这个路口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情况比较多,是一个常年的不文明现象。”《条例》施行后,已经开始对违法人直接处以50元的顶格处罚。接连几天的顶格处罚后,非机动车主在行至该路口时已能自觉走非机动车道了。

  除了非机动车,杨华民和同事对该路口附近的机动车违停、随意变道也进行了治理,当场贴条处罚。他提到,7月2日有一辆公交车违法变道被当场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效果很明显,目前还没出现公交车的违法行为。”

  在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人士及杨华民看来,处罚不是目的,更多还是为了提醒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几天就能改变也不现实,还是需要大家在潜移默化中慢慢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措施】

  今后将在网上开设

  “不文明行为曝光台”

  随地吐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今后真要被处罚了。《条例》规定:随地吐痰、便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并责令当场清理,拒不清理的,处以50元罚款。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在文明行为促进方面,城管部门的重点在随地吐痰、便溺、不文明养犬、生活噪音、工地噪音等方面。“对于随地吐痰、便溺的不文明行为,这几天执法人员在街头执法时发现了多起。”据了解,目前城管部门以宣传、劝导为主,通过劝导、教育后再处罚的形式,逐步引导,减少不文明行为。

  根据方案,城管部门将围绕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特别是车站等人流量密集区域进行巡查整治,并将在媒体和有关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台”。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