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28日消息(记者 杨柳青)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颁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增加了关于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新能源汽车故障“包修、包换、包退”的相关规定。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进行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修理者履行三包责任时能够核实购车信息的,应当免除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的义务,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及时免费补办。
针对家用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情况,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同时,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的防治力度。
《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强化生产者的质量责任,要求生产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经营者,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鼓励有关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便于利用第三方专业资源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公正、专业、便捷、高效的三包争议处理服务,同时降低行政和司法成本等。